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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银行产品 >> 人民币 >> “金葵花”招银进宝之信贷资产304号理财计划
  • 发行银行
  • 招商银行
  • 适用地区
  • 杭州市
  • 发行起始日期
  • 2008-08-14
  • 发行终止日期
  • 2008-08-19
  • 委托币种
  • 人民币
  • 委托附属币种
  • -
  • 委托起始金额
  • 50000元
  • 起始金额递增单位
  • 10000元
  • 委托管理期(月)
  • 39天
  • 付息周期(月)
  • 39天
  • 预期最高收益率(%)
  • 1%以上
  • 与同期储蓄相比(倍)
  • -
  • 是否可质押
  • -
  • 产品管理费
产品说明
收益率说明 本理财计划不保障本金及理财收益,在信托计划项下信贷资产本息完全如期回收的情况下,本理财计划在扣除相关信托费用后,本理财计划到期年化收益率为4.30%,否则根据信托项下信贷资产本息实际回收情况计算投资者应得本金及收益。
提前终止条件 如出现如下情形,招商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一旦招商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将提前两个工作日以公告形式通知投资者,受托人于信托计划实际终止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招商银行支付全部信托利益,招商银行在收到足额信托利益后3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返还理财本金及应得收益,应得收益按实际理财期限计算: 1.如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到本理财计划的正常运作时,招商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 2.因资金信托计划提前终止的,招商银行亦相应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 3.如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全部借款企业全额提前还款,招商银行亦相应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 
申购条件 在产品认购期内,请带本人身份证件、招商银行一卡通到招商银行营业网点办理。 客服电话:95555 
产品管理费 无 
产品特色 1 本理财计划投资对象为招商银行信贷资产转让资金信托计划,即由招商银行作为信托委托人,委托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受托人名义向招商银行购买3笔信贷资产。 2 在信托项下信贷资产本息完全如期回收的情况下,本理财计划持有到期年化收益率为4.30%。 (1)测算方法及测算依据 理财计划到期年化收益率=信托计划年化收益率-信托计划承担的费率 其中,信托计划年化收益率=(信托计划总收入-信托计划本金)÷信托计划本金×365÷信托计划存续天数。 (2)测算示例 根据上述测算方法及测算依据,在信托项下信贷资产本息完全如期回收的情况下,本理财计划持有到期年化收益率为4.30%; 在信托项下信贷资产本息未能完全如期回收的情况下,须根据信贷资产本息实际回收情况计算投资者应得本金及收益; 在发生借款企业完全丧失清偿能力的最不利情况下,本金将全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