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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银行产品 >> 人民币 >> 超越系列2008327信托贷款理财产品(116天)
  • 发行银行
  • 北京银行
  • 适用地区
  • 全国
  • 发行起始日期
  • 2008年08月24日
  • 发行终止日期
  • 2008年09月01日
  • 委托币种
  • 人民币
  • 委托附属币种
  • -
  • 委托起始金额
  • 100000元
  • 起始金额递增单位
  • 10000元
  • 委托管理期(月)
  • 116 天
  • 付息周期(月)
  • 116 天
  • 预期最高收益率(%)
  • 5%以上
  • 与同期储蓄相比(倍)
  • -
  • 是否可质押
  • -
  • 产品管理费
产品说明
收益率说明
本产品的收益来源于信托贷款项目收益扣除各项费用后的余额。 1、如果借款人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或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扣除各项费用后,理财行于到期日(或理财行提前终止日)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每一客户投资金额占本期所有客户投资总额的份额比例分配已收回的理财计划资金,客户获得的封顶年收益率(以R表示,下同)为5.1%,在此情况下,客户收益=理财本金×R÷360×理财实际天数; 2、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且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扣除各项费用后,理财行于到期日(或理财行提前终止日)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每一客户投资金额占本期所有客户投资总额的份额比例分配已收回的理财计划资金,客户获得的年收益率可能低于R,最差情形为客户本金及收益全部损失。
提前终止条件
银行有权提前终止该产品,投资者不能提前赎回。
申购条件
购买地点:北京银行各地营业网点 咨询电话:010-96169 银行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办理方式:该产品为北京银行财富中心客户专享理财产品。非北京银行财富中心客户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元,以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非我行财富中心客户购买本产品最低认购金额100万元。如在本行总资产(储蓄和理财余额)达到人民币100万元以上,最低认购金额可为10万元,以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产品特色
1 该产品预期最高年收益率为5.10%。理财期限116天。 2 银行有权提前终止该产品,投资者不能提前赎回。